《肇慶市暴雨災害防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肇慶市應對暴雨災害的重要法治保障,標志著肇慶暴雨災害防御工作進入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
《條例》從肇慶多山區、易發暴雨災害的實際出發,構建了一套全面系統的暴雨災害防御制度,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供了堅實的法律武器。
全方位防御體系建立
《條例》明確,暴雨災害防御應遵循以人為本、科學防御、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分級負責、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這一原則貫穿《條例》始終,構建起覆蓋災前、災中、災后全過程的防御體系。
在職責劃分上,《條例》明確了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暴雨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推動建立以暴雨預警為先導的應急聯防聯動體系。
為強化責任落實,《條例》規定三防指揮機構應當建立防汛責任人制度。有防汛任務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明確防汛責任人,報本級三防指揮機構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條例》專設“預防”一章,規定了多項重要的預防措施,筑牢暴雨災害防御的第一道關卡。
在城市防洪排澇方面,《條例》要求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城區水系、排水管網與周邊河湖、水庫等聯排聯調運行管理模式。
海綿城市建設也被寫入《條例》。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會同水利、城市管理、氣象等部門,依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海綿城市專項規劃。
《條例》還要求新建住宅小區、高層建筑群、商業區的變電站、配電房一般應當設置在地面以上,從源頭上防范電力設施因淹水引發故障的風險。
在隱患排查方面,《條例》建立了暴雨災害隱患定期排查與動態監管制度,實行風險等級分類管理,明確排查頻次和工作要求。
監測預警能力大提升
監測預警是暴雨災害防御的耳朵和眼睛。《條例》從多個角度對加強監測預警能力建設作出具體規定。
在監測設施建設方面,《條例》要求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加強氣象設施建設統籌協調,制定氣象設施建設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同時,應當組織氣象、水文、自然資源、水利等部門和機構加強暴雨災害監測能力建設,推進多種監測系統為一體的暴雨災害立體綜合精密監測站網建設。
對于山邊、江河邊、水庫下游等暴雨災害易發多發區以及易受外來洪水影響的區域,重要礦區、林區、旅游景區等區域,以及暴雨災害敏感區和監測站點稀疏區,應當加密區域氣象、水文監測站點布設。
肇慶市氣象局主要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由6個國家級地面氣象觀測站、308個區域自動氣象站等組成的氣象監測站網。“按照《條例》要求,我們將持續加快推進村村自動氣象站建設,重點在暴雨災害易發多發區等加密布設自動氣象站,進一步提升暴雨精密監測水平。”
該負責人還表示,氣象部門將強化暴雨洪澇監測預警技術研究和應用,優化升級西江流域災害性天氣協同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加強暴雨和強對流天氣的短時臨近預報預警業務。
應急處置流程規范化
面對暴雨災害,科學高效的應急處置是減輕損失的關鍵。《條例》對應急響應機制作了詳細規定,構建了分工明確、反應迅速、有序高效的應急響應體系。
《條例》要求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雙盲應急拉動演練,即不提前通知演練時間和演練內容,以檢驗應急實戰能力,提升應急處置水平。
肇慶市應急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說:“我們將牢牢牽住防汛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嚴格落實縣領導聯系鎮、鎮領導聯系村、村干部聯系戶的‘三個聯系’責任對接,確保每個網格、每項工程、每處隱患都有人抓、有人管。”
為確保暴雨災害防御工作有效實施,《條例》規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物資保障方面,建立分級儲備、分級管理和分級負擔制度,根據暴雨災害防御實際,儲備暴雨災害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科技支撐方面,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將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技術應用到暴雨災害監測預警、分析研判、應急救援等方面,提升暴雨災害防御的數字化、智能化水平;災后恢復方面,災害發生后應當建立災后復盤評估機制,重大暴雨災害處置結束后,對相關地區和行業防范應對情況進行全面復盤。
肇慶市應急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們將堅持打一仗、復盤一次、提升一次,及時總結應對重大災害的經驗成效,改進提升所暴露出的問題短板,以有針對性的舉措,不斷提升全市抵御重大災害的能力。”
暴雨防御,關乎生命,關乎民生。隨著《條例》的實施,法規的強制性力量將推動肇慶筑起一道應對暴雨災害的堅固防線。
來源:肇慶市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