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教授霍敬裕
生態產品不僅具有天然的生態屬性,還蘊含獨特的社會經濟特征以及公共與商品的雙重性質。打通從“綠水青山”到“金山銀山”的路徑通道,構建市場化和多元化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顯得尤為重要。晉江、洛陽江上游水資源保護補償機制的再升級,不僅體現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體的特征,并且構建了省域—市域—縣域一衣帶水的多級合作機制,為流域間生態補償從生態要素互通到經濟要素互利提供新的實踐樣本。
一是提升生態補償的體系性。流域生態補償的核心目標設定是補償主體共識水平的量化標尺,這一共識建構過程具有歷時性特征。初始設定的核心目標被各主體理解和接受的時間越長,越能體現生態保護共識的深度與穩固性。若初始目標更側重城市發展需求,意味著補償主體對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協同的思想動力較強,反之則表明思想動力相對薄弱。該補償機制全面統籌補償領域、受償對象,推進生態保護地區與受益地區均衡發展,生態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治理、生態權益交易協同改革。政府平臺通過補償專項資金多元化的籌集方式和動態獎補的評價措施,為多元主體創造更多利益交集和合作機會。
二是增強生態補償的多元性。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依靠不同的補償主體分擔一個共同的補償量,從而形成多渠道、高效率的補償體系。此舉不僅能提升社會公眾對生態補償的認知認同,更能推動生態保護從“單一水質共治”向“流域發展共富”升級。該補償機制從“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對應利益相關者“權、責、利”的角度,將流域生態補償主體抽象為政府、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組織三元主體,上下級、上下游政府聯動,社會主體有序參與,提升社會公眾對生態補償的認知,形成生態補償多元共擔合力,構建“共護生態—共享利益—共促發展”的綜合補償模式,為全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設提供可復制的實踐范式。
三是擴增生態補償的協同性。打通“兩山”之間轉化通道,打破地域分割與領域壁壘,構建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深度融合的良性互動格局,需要系統性統籌生態保護補償領域及受償主體,推動生態保護地區與受益地區在資源保護、環境治理、權益交易等環節的協同變革。
一方面,運用市場邏輯加快構建合作區多元化補償格局。構建縱向貫通省域—市域—縣域、橫向聯動保護地與受益區的跨區域協同機制。通過創設對口協作協議框架、人才共享智庫平臺、產業梯度轉移目錄及飛地園區共建機制,形成“政策傳導—要素配置—產業耦合”的全鏈條協同范式,推動生態資源富集區與經濟發達區域在技術賦能、資本對接、市場拓展等維度的深度協同,形成權責明晰、損益共擔的跨域生態共富網絡。該補償機制運用多樣化綠色金融工具解決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渠道偏窄、補償方式單一等問題,建立治理成本向產業溢價轉化的市場化通道。
另一方面,優化生態產品的制度保障。政府依托地方立法權,形成精準匹配生態發展需求和生態產品產業的高質量差異化法規制度群,進一步明確流域生態補償原則、范圍、對象及標準等細則,為推行生態保護補償提供制度支撐。同時,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中統籌考慮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根據特征污染物、河流大小、水量大小、斷流時長、汛期影響、物種多樣性等情況,多維度增設補償因子。
作者為合肥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教授
來源:中國環境報